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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法》公佈
醫療事故法在立法會經過細則性通過,意味澳門醫療人員在工作流程上會有更大改變,首先,醫療人員在執業時要有”職業強制性保險”。
而醫療事故法當中存在於一定條文是關係於違反條文而受到處罰情況,待法律全文本刑憲後再和大家分析
醫故法通過 六類醫護須買職業民責險
七人鑑委會查醫療事故
【本報消息】在立法會小組會審議了兩年九個月的《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昨日獲大會細則性通過。該法的一大焦點,是設立由七人組成的鑑定委員會,以調查醫療事故,不少議員質疑委員會的組成及權威性。另外,“醫故法”強制西醫、中醫、牙醫等六類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買職業民事責任保險。該法自公佈後一百八十日生效。